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im.B風暴燒不停/不讓一個im.B毀了整個P2P,金管會限時拆彈面臨3大考驗

im.B風暴持續延燒,台灣是否該為了一個im.B案,陪葬整個P2P產業,抑或是應該從im.B案,學到教訓趕緊亡羊補牢? 經濟日報視覺設計中心/製作
im.B風暴持續延燒,台灣是否該為了一個im.B案,陪葬整個P2P產業,抑或是應該從im.B案,學到教訓趕緊亡羊補牢? 經濟日報視覺設計中心/製作

本文共2747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孫靖媛/台北報導

經濟VIP文章限時開放

im.B詐騙案自4月底遭人踢爆,連月來如雪球般愈滾愈大,儘管主嫌曾國緯已遭到收押,但八年來該集團違法吸金25億元款項不知去處,政壇也掀起政治風暴,一張張跟在主嫌背後的綿密政商網絡跟著曝光。

撇去政治不談,受im.B波及,台灣野蠻生長多年的網路借貸平台(P2P)何去何從,近來也成為金管會手上的燙手山芋,到底台灣該為了一個im.B案,陪葬整個P2P產業嗎?或者,從im.B案中,台灣學到什麼樣的金融教訓?

im.B詐騙案東窗事發後,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已多次在立法院遭立委砲轟,上周三(7日),金管會找來P2P業者討論如何協助產業正向發展,業者也是意見紛歧,會議開了快三小時,光是第一步成立公會組織,就無法取得共識。

實際上,在im.B事件後,金管會想解決P2P問題,還有不少難題待解。

深度內容中心/製作
深度內容中心/製作

國內P2P光譜寬  一法如何管住眾樣態?

網路借貸平台是金融科技的一環,隨著市場需求與創新發展,也不斷衍生出各種型態的P2P,國內目前已有20多家P2P業者。7日受邀開會的有七家,而從七家與會業者說法,若以債權買賣來區分,國內的P2P業者至少有三種型態。

第一種是傳統P2P平台,也就是將單純提供需要資金的借款人,及想要投資的出資人,媒合在一起的平台。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投資人得以將手上債權轉讓出去,平台不賺取任何利差。

第二種是,傳統借貸媒合及債權買賣平台,進階會員的貸款債權可以分割出售給一般會員,但轉讓的債權都是在平台上線形成的債權。

第三種是以債權買賣為主的平台,轉讓標的包括來自線下形成的債權。

P2P業者說,以大陸發展經驗來看,債權資訊若不夠透明,有可能是來自地下金融或分期付款公司的借貸案,例如有人跟當舖借50萬元,利率是30%,平台再將這筆債權拿到平台轉讓,讓投資人賺8%的利息,當舖賺22%,但因資訊未充分揭露,投資人可能不清楚原始利率多少。

還有些會做債權期限錯配,例如七年的借款案100萬元,因長達七年的債權可能沒人投資,平台就會分拆成一年,並跟投資人承諾到期保證買回,平台會再換一批投資人方式週轉。

例如,100萬元有十人買、每人買10萬,一年到期後拿回100萬,所以又再轉讓一次,依此循環,萬一找不到十位投資人,只轉出70萬元,不足30萬元時,平台又沒有資金補洞時,可能會再發更多的小標債權,讓投資人購買,最後真的轉不過來就會爆雷了。

P2P業者說,不論那種型態,平台如果介入信用,例如對出資者提供保本保息、違約保證買回等,平台風險就會升高,萬一平台資本不夠賠,很容易就倒閉,或變成改以假標來吸金。

各種不同型態的P2P運作模式,也讓金管會在推動協助產業正向發展上,面臨很大挑戰。要解決P2P爭議,金管會眼前待解的難題,至少包括第一,如何化解歧見,協調各型態業者組成一個公會。

深度內容中心/製作
深度內容中心/製作

針對P2P借貸平台所衍生的亂象,日前國內業者與立委李貴敏(中)要求政府明定主管機...
針對P2P借貸平台所衍生的亂象,日前國內業者與立委李貴敏(中)要求政府明定主管機關,以利金融秩序與穩定。 記者杜建重/攝影

難題1、籌組公會,有人怕魚目混珠,有人怕雷爆

金管會希望P2P業者能成立公會組織,訂定自律規範,但業者對於公會成員各有不同主張。

據了解,以信用市集(瑞保網路科技)為首的五家P2P業者,已在5月19日向經濟部商業司送件申請設立公會。這幾家業者主要以傳統網路借貸業務為主。

而在7日當天,鄉民貸等六家P2P業者,也宣布成立自律聯盟,提出自律規範;這六家業者,跟送件申請公會的五家業者中,有三家重疊,換言之,這三家對兩陣營模式都表認同。

除此,以債權買賣為主的旭新科技等五家P2P業者,近日也籌組自律聯盟,形成另一陣營;他們提出的自律規範,包括銀行信託機制、透過第三方查驗債權真偽等。

P2P業者坦言,對於不同型態的業者彼此存有疑慮,都覺得自己的模式才是正派的,不希望有人「魚目混珠」,更怕被牽連,一位業者說,如果全部放在一起(組公會),「別人爆雷就會把我們一起抓來打」。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7日在會中強調,公會組織最好能納入各種態樣;金管會將繼續協調,希望業者能取得共識,成立一個公會,再依不同態樣去訂自律規範,就像銀行公會內部有不同的委員會一樣。

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則說,創新就應包容不同的商業模式,原則不宜排他。商業模式不同,風險管控點就不同;她認為,公會應廣納多元,在一個公會組織下,不同商業模式再依不同的風險管控去訂定自律規範。

她並建議,業別定義太狹義,恐小公會林立,運作不易,功能也難發揮,也許可參考國外作法,成立更廣義的組織(如金融科技公會等),除現有的P2P外,未來還可以廣納創新不斷的Fintech產業。

深度內容中心/製作
深度內容中心/製作

難題2、金管會還沒全盤摸底,如何訂指導原則?

P2P業者有20多家,而金管會找來開會的只有七家,這七家的經營模式,是否足以含蓋國內所有P2P樣貌?是否有觸及法令問題?都需要金管會進一步了解,才能掌握市場全貌。

面對各式各樣的P2P型態,金管會在未能全盤掌握運作情況前,要如何訂定指導原則,也是第二個難題。

例如會中討論不少的債權真實性確認及金流的風險控管問題,這兩項都攸關投資人保護,以透過第三方確認債權真偽機制為例,機制一旦上路,所有平台上架的債權商品都必須全面檢視,萬一發現有假標,商品如何下架?投資人權益如何處理?

還有,在金流風險控管方面,有業者認為,他們的規模不大,如果要做信託或履約保證,不符經濟效益,建議應依規模採分級方式做信託或履約保證。

而規模大小這條線該如何劃?在沒有掌握整體P2P市場規模前,要如何判斷大小?

中央銀行雖然在2018年提出一份國內P2P報告,但經過這麼多年,市場早已變化很多,金管會要訂定指導原則,恐怕得先弄清楚國內P2P現況,才不會「瞎子摸象」。

知情官員表示,7日只是初步會議,金管會會再蒐集國內外資料。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表示,希望P2P公會組織能納入各種態樣,就像銀行公會內部有不同...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表示,希望P2P公會組織能納入各種態樣,就像銀行公會內部有不同的委員會一樣。 報系資料照

難題3、自律萬無一失?最終還是要走向專法?

第三個難題是,就算排除障礙,成立了公會,指導原則跟自律規範也都有了,但自律的效果畢竟有限,無法有效解決P2P問題,金管會最終恐怕仍須思考如何立法規範。

對於是否立專法管理,業者心裡也很予盾,7日會中,有業者建議金管會,應區隔「正常」、「非正常」的P2P業者,但目前金管會並不是P2P的主管機關,要如何區隔哪些是合規、哪些不合規?

但立法納管,業者又很擔心,如果像電支機構一樣資本額訂個三、五億元,又要求信託、法遵人員等等,成本大增,「P2P可能就死掉了」。

P2P業者說,平台P2P業者需要透過跟銀行合作,才能壯大規模,銀行公會雖訂有銀行與P2P合作自律規範,但實際上很多銀行因P2P妾身未明、「怕成為金檢時的麻煩點」等因素,仍不願意與P2P合作,目前也只有三家銀行跟四家P2P業者合作。

不論從掃除未爆彈或產業發展角度來看,背後缺乏公權力支撐的自律方式,效力仍有限。台大法學院副教授楊岳平說,立專法將借貸相關行業納入低度納管,才是根本之道,他也理解,立法是理想作法、但過程冗長,因此立法前可以思考如何藉由現行法律架構做適度規範。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上一篇
斥民進黨暴力政黨 國民黨團揭藍委遭綠委肘擊肋骨斷裂
下一篇
準總統賴清德將就職 520前夕美中通話關切台海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