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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妨害投票不容灰色地帶 應明列違法樣態

本文共687字

中央社 記者王揚宇台北8日電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等人今天說,過去發生民眾在投開票所外監視、攝影等狀況,雖然選罷法修法正由立法院審議,有納相關罰則,但期待未來三讀修正通過後,不容有灰色地帶,相關部會應明列違法樣態等,保障民眾投票自由。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內政部民政司科長蔡明謙、法務部檢察司科長周元華表示,將進一步積極展開跨部會研議,讓選舉執法更加完善,還給人民投票自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日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8條修正草案,增訂無故在投票所外,拍攝、紀錄或以他法標定他人進出投票所,經制止仍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新台幣1萬5000元罰金。全案不須經黨團協商。

對此,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王美惠、羅美玲今天在立法院召開「妨害投票不容灰色地帶,還給人民投票自由」記者會,並於會後發布新聞稿,提出相關訴求。

莊瑞雄說,憲法第129條條文規範,各種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的方法行之,但過去一直有在投開票所外疑似監視、攝影、紀錄選民投票的行為發生,且這些遊走灰色地帶的型式樣態多變。

莊瑞雄表示,未來選罷法三讀修正通過後,相關部會應有更周全的防範機制,例如在投開票所外是否應事先進行場域清查,防杜有心人士預先藏匿裝置錄攝影機。

羅美玲呼籲,行政院盡速召集中選會、檢警單位進行討論,務必在明年總統立委大選前,擬定好執法的標準作業程序(SOP),同時進行人員教育訓練,還給人民正常的選舉秩序。

王美惠說,中央選務主管機關內政部及中選會,需依權責主動會同法務部及有關單位,於明年度選舉前將相關犯罪樣態明確化,並且對選務及執法人員做好勤前教育,才不會讓第一線的人員在認定上出現困難,進而出現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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