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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旅客來台購物 三種購物退稅方式報你知

本文共445字

經濟日報 記者苗珮瑩/即時報導

隨著疫情解封,越來越多外籍旅客來台觀光購物,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外籍旅客如於同一天內向同一家經核准貼有特定貨物退稅標誌之特定營業人購買特定貨物,含稅消費金額達新台幣2千元以上,並於規定期限內攜帶出境,得於首次出境前,透過三種方式申請退還營業稅。

國稅局指出,這三種方式包括,第一,在特約市區退稅,即民營退稅業者於特定營業人營業處所設置退稅服務櫃檯,受理外籍旅客申請辦理之退稅方式。第二種是現場小額退稅,是指同一天內向經民營退稅業者授權代為受理外籍旅客申請退稅及墊付退稅款之同一特定營業人購買特定貨物,其累計含稅消費金額在48,000元以下者,由該特定營業人辦理之退稅方式。

第三種是持臨時停留許可證入境者,不得申請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應於國際機場或國際港口申請退稅,非搭乘客、郵輪出境者,應於搭乘船舶辦理結關手續後,於開航前申請退稅。而在機場港口退稅,退稅款支付方式包括現金、信用卡VISA、MASTER、JCB與銀聯卡,以及支票,若在特約市區退稅及現場小額退稅,僅以現金支付退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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