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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韓租稅協定元旦上路 弭平所得稅雙重課稅問題

提要

股利、利息、權利金扣繳率降至10% 有助強化經貿關係

財政部。 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 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792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28)日宣布,台灣與南韓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協定自12月27日生效,將於2024年元旦起適用,是我國第35個生效的所得稅協定,雙方針對非居住者的股利、利息、權利金扣繳率皆降至10%,與台日租稅協定相當。

經濟部統計,以去年資料來看,南韓是台灣第五大貿易夥伴,台灣則為南韓第六大貿易夥伴。

台韓租稅協定概況
台韓租稅協定概況

歷年累計至今年10月,台商赴韓投資約29億美元,包含日月光、富邦、元大等企業有在南韓投資,以半導體、金融業為主;韓商來台投資約17億美元,例如三星、LG等,集中於消費性電子。

財政部表示,台韓之間雖為競爭關係,但在半導體積體電路及記憶體製造方面具互補性,也有合作空間,透過弭平稅制上重複課稅問題,並降低股利等扣繳率,提供友善租稅環境,有助強化雙方經貿關係。

台韓是在2021年11月17年完成租稅協定簽署,歷時約兩年,雙方完成國內法定程序並互相通知,協定在今年12月27日起生效,並自2024年元旦起適用,是第35個生效租稅協定,也是繼日本後,與東北亞國家的第二個租稅協定。財政部指出,台韓租稅協定架構與其他國家大致相同,主要是降低扣繳率,並納入爭議解決機制、常設機構定義等。

扣繳率方面,南韓對非居住者股利、利息、權利金扣繳率原本皆為22%;台灣對非居住者股利扣繳率為21%,利息為15%或20%,權利金為20%。在租稅協定生效後,雙方的股利、利息、權利金扣繳率皆降至10%,與大多數租稅協定類似。

財部舉例,台商到南韓設子公司,自南韓匯回股利時原應以22%扣繳,租稅協定生效後,扣繳率降到10%;另外台商到南韓取得技術服務收入,原應以收入總額扣繳22%,協定生效後,台商在南韓未構成常設機構,這筆收入在南韓將可免稅。

財政部表示,台韓租稅協定訂有相互協議程序條文,雙方居住者若有適用爭議,可申請雙方主管機關諮商解決,例如雙重課稅問題,或申請雙邊預先訂價協議,減少未來面臨任一方進行移轉訂價查核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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