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數據公布 安永會計師提醒報稅時應注意事項

本文共540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即時報導

針對稍早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數據,安永聯合會計師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表示,計算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之金額,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前開各項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111年度,112年度未達應調整標準,未予調整。而因物價飛漲,113年又再度達調整標準,納稅人在114年5月申報時可以適用。

依本次物價調整估計,可能調整項目包含免稅額從9.2調高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從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有配偶者從24.8萬元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從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課稅級距5%之所得淨額從56萬調高至59萬元,也就是所得淨額59萬元以下適用稅率都是5%。

若以育有兩名國小子女的雙薪家庭來說,可以多5.6萬元扣除,若以5%稅率計算,較112年度可以少繳2,800元。若該家庭年收入未逹108.6萬元,則可以不用繳稅,但需退稅者仍要申報。

另因課稅級距本次也有調整,若該家庭年收入未超過167.6萬元(扣除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後所得淨額在59萬元以下),適用稅率都是5%。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買賣未上市櫃股票 要稅
下一篇
配偶贈房出售留意取得日期 稅局提醒 以贈送前原始購買時間認定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