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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自宅用地 土增稅三優惠

本文共377字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善用土增稅優惠,包含常見的「一生一次」、「一生一屋」以及重購退稅三種。

地稅局表示,土增稅「一生一次」優惠,需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簽訂買賣契約日辦理完成戶籍登記,出售土地前一年內無供營業或出租,面積限制都市土地未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坪)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坪)部分。

至於「一生一屋」優惠,必要條件則包含,地主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賣地前,須設籍且持有連續滿六年,出售前五年未出租或供營業,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無該住宅以外房屋。

另面積限制則比一生一次更嚴,都市土地在150平方公尺(約45坪)內,非都市土地限350平方公尺(約105坪)。  

此外還有重購退稅,專家表示,民眾在選擇所適用的租稅優惠時,可從適用要件、土地情況等多方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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