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房屋買賣移轉 違建也要報契稅

本文共352字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台北即時報導

屏東鄭先生發問,房屋頂樓加蓋要隨同買賣移轉,是否要申報契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像是房屋頂樓加蓋、往外擴建或騎樓圍起來使用等增建情形,都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當房屋移轉時,如有違章增建部分也要一併申報課徵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移轉房屋時,違章增建部分應一併申報契稅,於契稅申報書「移轉情形」欄勾選「未辦保存登記部分一併移轉」,並在公定格式契約書(俗稱公契)之「申請登記以外之約定事項」欄位加註「未辦保存登記部分一併移轉」,以保障買賣雙方權益,避免日後產權糾紛。

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取得建物的新所有權人,房屋移轉申報契稅如有漏報違章增建情形,經稽徵機關查獲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了要補繳稅額外,還要加處應納稅額1至3倍罰鍰,民眾要留意。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三情況...不適用特別扣除額新制
下一篇
進銷貨都漏發票 分開罰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