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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萬戶注意!地價稅11月開徵 戶數、稅額呈雙增

地價稅11月開徵,左起財政部賦稅署稽徵行政組長賴基福、財產稅組長吳君泰、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宣導大使柴語錄。照片/記者翁至威攝影
地價稅11月開徵,左起財政部賦稅署稽徵行政組長賴基福、財產稅組長吳君泰、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宣導大使柴語錄。照片/記者翁至威攝影

本文共789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30日止。財政部統計,今年開徵戶數約894萬戶、稅額936億元,分別成長1.4%、0.4%,由於今年公告地價未調,成長主因納稅人所有權變動或使用情形變更。

其中六都地價稅開徵戶數約623萬戶,稅額約778億元,戶數占全國七成、稅額占全國八成三。開徵戶數以新北市開徵165萬戶最多,稅額則以地價較高的台北市共281億元最多。

若以土地使用類別區分,今年自用住宅開徵戶數約383萬戶,開徵稅額64.5億元,平均每戶繳稅金額約1,685元;非自用住宅用地開徵戶數約511萬戶,稅額871億元。

財政部今(24)日由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舉行地價稅開徵宣導記者會,桃園市稅務局長姚世昌指出,地價稅課稅所屬期間是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人,與當年度土地持有時間長短無關。

也就是說,若在8月31日前過戶,即使新土地所有權人持有時間很短,仍須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若在9月1日後才過戶,即使所有權已移轉,原土地所有權人仍須繳納全年地價稅。

財政部表示,一般民間買賣土地在訂立契約時,雙方當事人常會自行協議地價稅由誰負擔,或依持有月份比率分別由買賣雙方分擔,此約定屬當事人私權行為,無法據以要求稅捐稽徵機關變更納稅人。

財政部表示,由於地價稅計徵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地價總額計算,因此納稅人在同一直轄市、縣市不論有多少筆土地,均會歸戶合併課稅,僅寄發一張稅單,繳款書已在10月下旬陸續寄發。

財政部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稅的納稅人,應在今年11月30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的存款,以備提兌。

財政部呼籲納稅人應在11月30日前如期繳納,如逾期繳納,每逾三日將按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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