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碳權交易 兩大法律風險

本文共338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台灣碳權交易所日前掛牌成立,KPMG安侯建業昨(16)日提醒企業,應留意碳權交易兩大法律風險,包含如何透過妥善交易機制確保買方權益、如何監督及驗證專案執行成效。此外也提醒企業應釐清購買碳權目的,才能規劃明智、有效率的採購策略。

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莊植寧表示,無論碳權來自國內或國外,自願性碳權品質如何、是否真正具備減碳效益,就肩負碳揭露義務,並對股東、利害關係人、消費者、下游客戶等負有法律責任之企業而言,想必是不容妥協之課題。

莊植寧指出,為避免造假、漂綠風險,透過妥善交易機制確保買方權益,及妥當分配各方責任,實需仔細酌量。

再者,碳權交易契約關係可能持續數年或十幾年,過程如何監督、驗證專案執行成效,一旦碳權品質不佳時如何填補買方損失,有賴完善規劃,避免交易紛爭。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以費率公告月份按比例計算 碳費首年恐只繳一半
下一篇
配偶贈房出售留意取得日期 稅局提醒 以贈送前原始購買時間認定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