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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強制執行 可分期繳納

本文共44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2023年全國欠稅大戶公告件數計931件,欠稅金額約927.09億元,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如果有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所有欠稅,可以向行政執行分署提出分期繳納申請。

台北國稅局說明,欠稅案件經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納稅義務人如依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繳清全數欠繳稅款時,可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

舉例說明,A公司因逾期未繳納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500萬元,經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後,A公司負責人甲君向該局反映,因疫情影響,公司營收驟減,一次繳納稅款確有困難,若機器設備遭行政執行分署拍賣,將嚴重影響公司營運,並表示希望能分期繳納稅款。

甲先生在國稅局協助下,檢具文件提出分期繳納等清償方案,經行政執行分署核准後,逐期順利繳納稅款。國稅局提醒,已移送強制執行的欠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如符合分期繳納要件並經核准,務必如期繳納稅款,一旦出現逾期未繳,行政執行分署將廢止分期繳納的核准並隨即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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