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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值百萬房屋出租 省稅1.2萬

財政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314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外界擔憂囤房稅2.0恐使租金轉嫁,財政部昨(7)日重申,針對有報稅、申報租賃所得達一定標準的房東,修法後反而省稅,舉例而言,出租現值100萬元的住家房屋,未來最高稅率2.4%,較現制最高稅率3.6%至少省稅1.2萬元。

財政部表示,囤房稅2.0方案除加重非自住住家稅率,同時也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其中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1.5%至2.4%較低稅率,稅負不增反減。

若以房屋現值100萬元的住家用房屋為例,在2.0方案下,如果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房屋稅最高稅率為2.4%,較現制最高稅率3.6%,或囤房稅2.0最高稅率4.8%,至少可減輕1.2萬元至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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