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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徵空屋稅?莊翠雲:認定複雜需深刻評估可行性

本文共1011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4日電

促進租屋市場供需平衡,有立委提議課徵空屋稅,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實務上空屋認定相當複雜,舉例民眾高雄上班、一週回台北一次,從水電費帳單難判斷是否為空屋,須再審慎評估;目前課徵的「囤房稅」,課稅對象早已囊括非自住空屋。

促進房市健全發展,財政部多箭齊發,莊翠雲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稅制面來講,房地合一稅從1.0走到2.0,拉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比如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課45%重稅,且法人比照個人課稅,強化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

莊翠雲指出,財政部、地方政府積極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照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1.5%到3.6%,就是所謂的「囤房稅」,目前全台已有10個縣市採行,新北市、台東縣及澎湖縣正在推動;稅基方面,「不能幾十年都不動」,今年適逢重評稅基的5個地方政府,也都調升房屋標準單價。

針對近期立委再拋「空屋稅」構想,莊翠雲表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課徵囤房稅,加重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族群的稅負,這當中已囊括空屋、非空屋。

莊翠雲指出,實務上,「什麼叫空屋」認定相當複雜,比如民眾在高雄上班、一週回台北一次,若單從水電費多寡檢視是否為空屋,有其難度,因此相關政策的推動可行性必須審慎、深刻評估。

非租稅措施部分,近期國產署首批22戶國有房地包租全數標脫,除6月底將開標的台北市12戶,擬7月再釋出新標的、預估北中南合計推15到20戶。

莊翠雲表示,包租業者會先整理、修繕房屋,再轉租給民眾,這一模式跳脫過往國有房屋承租人不得轉租的限制,雖然案源不是太多,但終能達到擴大租屋市場供給之效。

「其實蓋社宅難在土地取得」,莊翠雲說,國有地正是最好的提供來源,不管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需要,符合社宅興建條件的國有土地,財政部透過撥用、捐贈、出租、出售方式提供,未來也將持續配合住宅主管機關,保留、提供所需國有地。

此外,央行6月理監事會議加碼選擇性信用管制,對六都與新竹縣市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祭出貸款7成的限制,外界認為,政府房市措施將引領房市軟著陸,確立「量縮價緩跌」格局。

身兼央行常務理事的莊翠雲指出,從數據上來看,各金融機構的住宅貸款餘額有在下降,建築融資餘額年增率、房屋買賣移轉棟數也有下降之勢,顯示買賣雙方態度趨於保守謹慎,主要回歸剛性需求。

莊翠雲進一步表示,以目前來說,隨選擇性信用管制、平均地權條例子法陸續上路,樂見整體房市將逐漸往「健康、穩健」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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