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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家電退稅 擬再延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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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條例修正案 今可望在立院財委會詢答及審查 最高減免2,000元

節能家電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節能家電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本文共618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列為財政部優先法案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擬延長節能家電退稅2,000元優惠二年,今(17日)、明(18日)二日可望在立法院財委會詢答及審查。除政院版本外,另有12案立委或黨團提案,希望加碼最高退稅額度至3,000元,或直接延長五年半。

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落實節能減碳、綠色消費,財政部自2019年6月15日起,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二年後,在2021年修法展延二年,原本將於今年6月14日屆期。

財政部表示,據經濟部統計,目前十年以上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仍有835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達25%,為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財政部擬修法,第二度展延二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

距離節能家電退稅優惠屆期僅剩不到一個月,必須趕在期限前修法通過延長,才能使政策無縫接軌,由於修法共識高,預料本周可望送出財委會。

各黨團及立委提案修法版本中,方向多與政院版雷同。其中有部分版本提高減徵額度至3,000元,甚至直接免徵節能家電貨物稅。

財政部對此表示,節能家電平均每台貨物稅大約2,000元,現行額度已足夠,形同免徵,加上經濟部也有另提供補助;若直接免徵貨物稅,恐難確保廠商將免稅利益全數回饋給消費者。

至於延長年限,有立委提案延長二年半、三年、五年半,財政部表示,依經濟部稅式支出評估,延長二年已足以去化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建議維持政院版延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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