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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險今天中午發出最新聲明指出,有關台北大遠百信義A13「寶林茶室食安事件」的理賠,關於食物中毒責任理賠的部分,最高每案4000萬元,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於「寶林茶室食安事件」發生後,隨即盤查所承接之有效保單。經查,本公司獨立承保大遠百信義A13之「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之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含「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為釐清各當事人間責任歸屬與保單關係,本公司立即成立專家小組,邀集律師及公證人一同研議。
二、本保單就食品中毒責任約定最高理賠限額為四千萬元。參考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損害,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本公司會啟動本保險契約,依據保單條款進行後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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