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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明揚母公司 可燃、易燃氣液體無劃危險區域

本文共475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3日電

明揚工廠大火釀重大死傷,勞動部職安署對母公司明安集團勞檢,今天公布勞檢結果,其中發現作業場所的可燃性氣體及易燃液體並沒有實施危險區域劃分,將依照職安法開罰。

屏東科技園區明揚國際廠房日前發生大火,造成多人死傷、災情慘重,職安署後續宣布將對明揚及其母公司明安集團的所有工廠進行勞檢,違者也將嚴處。

職安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上週已偕同轄區內勞動檢查機構對明安國際集團其餘6家工廠實施全面勞檢,明安國際集團6家工廠主要生產球具及自行車碳纖維零配件等,檢查並沒有大量使用過氧化物的情形。

不過,在作業場所卻發現可燃性氣體及易燃液體並沒有實施危險區域劃分,且勞工在高溫作業時也沒有適當的防護具,這些缺失都將依法裁處,後續也會實施複查督促業者改善。

根據職安署初步統計,這次勞檢6家工廠,其中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裁罰16項次、通知改善8項次,罰鍰約68萬元,勞動檢查機構後續將持續追蹤後續改善情形。

另外,在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有實施減班休息未通報當地主管機關等5項違法缺失,除了已當場要求立即改正外,也將依行政程序法通知事業單位陳述意見中,後續將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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