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當沖降稅效益高 應再延五年

台股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股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1385字

經濟日報 社論

股市當沖的證交稅減半課徵措施(簡稱當沖降稅),將於今年底到期。金管會日前提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及召開公聽會,建議再延長五年,希望能獲得財政部支持及在立院審議通過。

股市當沖,是指金管會在103年1月6日起,開放投資人在台股的同一投資標的,在同日透過「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達成相互沖抵、結清交易的行為。有別於融資融券等信用交易,當天買股最快須於次日才能賣出,當沖交易可讓投資人不必實際負擔買股價錢,避開隔夜持股風險,免受國際重大事件影響,提供投資人多元的避險管道。當然,當沖仍有一定風險,虧損時帳戶也須有足夠資金運用,以免違約。

當沖降稅自106年4月28日實施,原針對一般投資人,在同帳戶當沖股票,於賣出時按千分之3課徵證交稅調降為千分之1.5,試行一年。實施後,因確能活絡股市,基於政策的穩定及一致性考量,並安定投資人的臆測疑慮,於107年4月修正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除了將證券自營商自行買賣現股的當沖交易納入適用對象外,降稅延長至110年底止(第一次延長)。在110年初,又依法定程序,延長三年至113年12月31日止(第二次延長)。

根據證基會的研究報告,當沖降稅措施確實產生多重效益。首先,使掛牌公司享有較高之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促進台股市場更優質,進而提升動能。第二次延長降稅迄今,集中及櫃買兩市場的日均成交值,合計為3,305億元,相較第一次延長降稅的2,698億元增加22%,更較第一年降稅兩市場合計日均成交值1,544億,大增114%。

第二次延長降稅至去年底止,兩市場的股票日均當沖占成交金額比重分別為40%及46%,比前兩次延長降稅的市場占比顯著增加。

其次,不但達成原稅式支出報告日均量之標準,更因造成當沖交易成長,不受多空頭影響,帶動資本市場的流動性和成交額,使稅收明顯成長。當沖降稅以來,整體市場日均證交稅收達6.5億元,較實施當沖前一年(105年度)的2.9億元,增加3.6億元,增幅超過一倍多。

當沖降稅還有吸引外資投入我國資本市場的外部效益,使外資法人當沖金額在集中市場的占比逐年攀升,從5%上升至32%,在櫃買市場的占比也從1.7%顯著上升至24%;以致交易金額自106年4月28日至111年12月31日增幅達11.5倍。

此外,在景氣低迷、股市量能不足時,當沖可避免陷入流動性風險;景氣復甦期間則提供價差空間滿足投資人策略性交易需求,進而維持市場動能。此可從109年新冠疫情造成股市的系統性風險時,讓投資人靈活運用反向沖銷,不致增加證交稅而引發流動性風險,進而支撐台股交易量能,且所有投資人的總體損益維持正數,得到印證。

當然,當沖降稅也要注意是否對自然人(尤其是年輕人)投資人造成違約比率增加的「副作用」。從當沖違約金額占當沖成交值的比率來看,降稅後確實降低了兩市場的違約比率,在108年後均低於萬分之1。就當沖違約金額占整體股市成交值的占比來看,集中市場雖然略增,但仍低於10萬分之5。投資人保護機構也幾無收到當沖投資人申訴的案例,可見當沖減稅的副作用並未惡化,但為減輕財政部的疑慮,期盼資本市場有關單位再加強教育宣導、提出警示,檢討自然人現股當沖交易的門檻資格或訂立保證金等措施。

綜上,在符合財政紀律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前提下,當沖按1.5‰稅率課徵證交稅至少再延長實施五年,應是社會的最大公約數,應儘早定案並發揮多重效益。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上一篇
發展資產管理 引導資金參與基建
下一篇
布林肯訪華 美中關係邁入新階段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