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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釋近83公頃地與百筆建物 估可建3.3萬戶社宅

本文共881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5日電

助攻社宅興建,財政部今天表示,截至今年2月,國產署已提供國有土地82.85公頃以及128筆國有建物,換算約當3萬3689戶;同時,目前也保留96.49公頃土地,供主管機關辦理社宅規劃。

國產署副署長王彩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推動社會住宅,國產署發揮國有財產「土地公」角色,近年依住宅法、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等相關規定,配合提供國有不動產供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落實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

王彩葉指出,截至今年2月,國產署配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提供所需國有土地82.85公頃,含撥用25.6公頃、捐贈30.63公頃、出租14.14公頃、出售12.48公頃;以及128筆國有建物,包含撥用10筆、捐贈118筆,以戶數而言,可提供3萬3689戶。

同時,她表示,國產署也保留96.49公頃國有土地、3筆國有建物,供主管機關辦理社會住宅的規劃與興建。

談及國產署去年建立的「國有房地包租」新制,王彩葉指出,截至今年3月25日,共標脫75戶國有房地,今年第1批標的雖首度擴及非六都,但開標結果顯示六都標的較有市場性,因此今年將繼續儘量篩選六都適宜標的,按季辦理公告作業。

所謂「國有房地包租」,是由國產署優先以同一門牌地址或相鄰的閒置房屋,「打包」成1標辦理標租,包租業者須先修繕房屋,再轉租給民眾,並執行租賃住宅管理業務。

她也強調,國產署自111年起,針對屬住宅區且符合社宅基地選址原則的標的,會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無興建社會住宅需求,才繼續進行招標設定地上權相關前置作業。

王彩葉表示,後續將持續關注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興建社會住宅需求及政策發展,依相關規定提供國有不動產興辦社會住宅,協助落實社會住宅政策。

此外,王彩葉同步公布112年度國有公用財產收益情形,在各機關積極活化運用之下,達新台幣469億元,寫近5年新高水準,可挹注國庫用於推動各項國家建設。

她指出,相關具體案例包含文化部所屬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ROT方式委託民間藝術基金會營運宜蘭傳藝園區,強化傳統藝術文化推廣,每年收取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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