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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子法公布 建商:都更應從源頭放寬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昨(25)日公布。本報系資料照。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昨(25)日公布。本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498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台北報導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昨(25)日公布,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昨(5)日表示,子法中對於建商透過私法人名義投入都更、危老改建案部分,要到公開展覽才免經許可,但公展階段,實施者已取得八、九成以上地主同意,才來放寬免許可是政策矛盾,建議政府應從源頭放寬。

陳勝宏強調,政府左手推都更,右手透過《平均地權條例》新法箝制建商透過私法人名義進行都更。目前國內都更牛步,主要有三大難關,包括整合問題、政府審議效率以及釘子戶等,其中整合難度最高。

陳勝宏表示,《平均地權條例》子法將建商透過私法人名義購屋、進行都更、危老改建案,一起綑綁在新制之中,子法僅放寬至公開展覽,才免經許可,但都更案進入公展階段,實施者早已取得都更地主八、九成以上同意,沒有建商在這時期還在洽談購買、整合,免經許可階段太後端,無助於都更、危老改建案,還新增一道政府審核程序。

他分析,子法公告內容,只有迅行劃定「更新地區」(公劃)免經許可,但優先劃定地區還是需要經過許可,這也是政策矛盾。

針對都更、危老改建案部分,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建議,只要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內的舊屋買賣,就不用經過許可,一來以免妨礙都更整合,二來也可避免政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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