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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預計4月要提出「打詐專法」,立法院財委會委員昨(11)日視察金管會時詢問金管會對此專法規畫,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說,一、當疑似金流經過金融機構、虛擬資產平台帳戶時,如何給予法律授權?二、金融機構給警政單位的跨機構資料提供的程序和相關法據,三、提供金融人員豁免責任或免除保密條款等。
黃天牧說,在此專法中,金管會會管兩大主體,一是金融機構,二是虛擬資產平台,包括金融機構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信用卡和虛擬資產帳號,透過VSAP去投資等。
當有疑似金流經過這些帳戶的時候,若確實有疑慮,如何給予法律授權?可以讓金融機構可以確認身分和強化控管措施,暫停或全部一部分交易功能、或拒絕提供相關業務等,希望未來授權上更明確,可以跟警政署內政部跨部會合作更方便。
其次,警政署辦案若發現疑似金流有問題,也希望金融機構盡快回復,「打詐專法」中,也會規畫跨機構資料提供的程序和相關法據。
三是,將會給金融業豁免一些責任或保密條款等,在法律中給銀行業者一個空間,不要讓銀行只有責任,可以給鼓勵或豁免措施,這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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