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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保單條款7月上路 金管會核定主險比照一般車險

提要

電池自燃、充電樁爆炸等三大風險須額外加保

特斯拉等電動車保單,今年將問世。圖為特斯拉平價車款Model 3。 (路透)
特斯拉等電動車保單,今年將問世。圖為特斯拉平價車款Model 3。 (路透)

本文共965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特斯拉等電動車保單,今年將問世。金管會昨(8)日核定「電動車專屬保單參考條款」,7月起上路,主險比照一般車險外,電動車最關鍵的電池自燃,及充電期間如充電樁爆炸等三大風險全列額外加保項目,參考費率將在第2季底前完成。

產險業者指出,電動車三大關鍵風險,全列額外加保項目,保費恐不便宜,如電動車最怕電池漏液,一旦漏液就會起火燃燒,一燒都600度高溫,噴水都滅不了,直到車子燒盡,幾乎等同全損,是業界最怕的風險。

2023年甲、乙式車險投保比較
2023年甲、乙式車險投保比較

但業者也說,目前國內電動車仍是投保一般車險,投保件數、損率等資料有限,各家參考費率可能會先以國外經驗值來估算,很難判斷費率高低。根據保發中心的資料顯示,目前電動車的損失率,不論甲式或乙式車險,皆高於國產車與進口車。

依金管會核定「電動車保單專屬條款」,僅承保純電動車(不含油電混合車),主險比照一般車險,包括甲乙丙式等車體險、竊盜險、意外險、第三人責任險,額外加保險種則有三項。

一、「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是指單純電池自燃或爆炸導致車損,二、「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是指車主在充電時,充電樁爆炸造成車損,三、「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是指充電時,充電樁爆炸造成旁人、旁車損失的賠償責任。其中車體險電池自燃的車損,若是因撞擊意外,導致電池漏液自燃爆炸,則屬主險的車體險範圍,不能列除外責任。

如兩車相撞(因)、導致電動車電池自燃爆炸(果),該車主若有投保丙式(車碰車)車體險時,就可獲理賠;但若只是車子停在那裡,電池卻自燃爆炸就屬除外責任,車主得額外加保電池自燃車體險,否就無法獲得理賠。

台灣最熱賣的純電動車,包括特斯拉、BMW、奧迪、Volvo等,目前仍是投保一般車險(屬燃油車條款),產險業者希望純電動車專屬保單問世後,可將「純電動車」納保,才能真正提供合理對價和周延保障。

金管會也指出,電動車與傳統汽車相較,在結構面、動能、維修技術及風險態樣等四大項目都有顯著差異,因此電動車損失頻率(事故發生率)、損失幅度(理賠金額)已無法依循傳統汽車的評估方式,認為推動電動車專屬保單有其必要性。

金管會表示,推動電動車專屬保單,有兩大效益,一、可區隔觀察與一般汽車損失率的經驗資料,據以分析評估符合電動車的風險,二、累積新型態風險的統計值,進而分別就電動車與一般燃油車提供合理對價及更周延保障,公平對待不同風險的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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