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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控(2888)昨(19)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子公司新光人壽「2024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提升計畫」議案。但吳東進派的獨立董事許永明表達保留意見,認為以子公司上繳之盈餘來進行增資的作法,不利於銀行與證券子公司未來的發展,且無法滿足主管機關期待與要求,大股東增資列最後選項「萬萬不能也不該」。
許永明指出,他同意新光金增資人壽子公司,惟對目前公司所提增資計畫,除了人壽子公司發行次順位債以外,主要將以銀行與證券子公司上繳盈餘來增資,持保留意見。因為銀行與證券子公司本身也需要提升資本,才足以應付日益嚴格的資本規範,並強化己身在市場上的競爭地位。公司此舉作法,將限制甚至不利於銀行與證券子公司未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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