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詐騙人頭戶慘了!禁網銀、設轉帳提領上限 明年初上路

本文共387字

聯合報 記者李奕昕/台北即時報導

為防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洗錢,政府預計明年第1季前施行洗錢防制法相關管理辦法,無故提供金融帳戶、虛擬通貨或第三方支付帳號,名下帳戶或帳號會被限制轉帳、提領上限及禁止使用網路銀行。

提供人頭戶涉違洗防法第15條之2無故交付帳戶帳號罪,警方裁處告誡,若期約或收受對價、提供帳戶或帳號3個以上或經告誡後5年內再犯,移送法辦。

依洗防法15之2第6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金融業者對受告誡處分人的帳戶或帳號執行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每日轉帳提領上限、禁用網銀、得拒絕臨櫃交易或拒絕新開戶等,限制期間為告誡日起5年。

政府預計明年第1季前公布施行該辦法,刑事局已與各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及第三方支付業者建立告誡資料通報機制,阻絕詐團金流管道。

刑事局說,勿任意將自己或他人帳戶、帳號交給來路不明人士,以免觸法被金融限制,警方持續掃蕩詐欺及洗錢集團,偵處及告誡人頭戶,防制詐騙。

為防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洗錢,政府預計明年第1季前施行洗錢防制法相關管理辦法,無...
為防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洗錢,政府預計明年第1季前施行洗錢防制法相關管理辦法,無故提供金融帳戶,會被限制轉帳、提領上限及禁用網路銀行。記者李奕昕/攝影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膠帶工廠違法偷排、漏報 環管署追繳1,238萬元
下一篇
金控業配息增八成 總額達2,167億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