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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對P2P縮手 金管會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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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B詐騙風暴影響合作意願 官方籲個案審酌 勿全面拒於門外

金管會。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648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Im.B詐騙風暴讓銀行對P2P業者縮手。為協助網路借貸平台自律,金管會昨(4)日邀集銀行、P2P業者擬定「P2P指導原則」,會中金管會表達,不樂見銀行因想去風險化而對P2P全面縮手。

金管會官員說,擬定指導原則,讓P2P業者有所遵循後,也盼各銀行能個案審酌風險,而非看到P2P業者就全拒於門外。昨日會議由銀行局長莊琇媛主持,會議從兩點半一路開到五點,約莫討論了兩個半小時。

會中有一家業者抱怨,僅少量做P2P業務,本質上根本不是P2P業者,但卻被列為P2P,導致被銀行「找麻煩」,連本業都受到波及,其他P2P業者也附和,在Im.B詐騙案後,銀行對P2P業者更加謹慎。

與會人士轉述,會中聚焦金流處理,金管會要求借貸雙方需在同一家銀行或支付機構開戶,希望P2P業者不碰觸金流,類似「遠東銀模式」,但P2P業者擔心此舉反增添借貸雙方困擾「誰想借錢、還特地去開戶?」

會中P2P業者提出解套,即借貸雙方自行「匯款」,P2P業者只收手續費;但金管會認為,借貸可能需要每月還本付息,若都是不同家銀行,出借人(投資人)得按月比對,若一次出借給很多人,也增添出借人困擾。

金管會官員說,若借貸雙方無法在同一家銀行開戶,P2P業者也可走代收付借貸款項移轉,取得銀行履約保證或交付信託,就目前來看,銀行並沒有全面拒絕P2P業者代收付借貸款項移轉的履保或交付信託。

官員也說,目前經濟部公告業別中,P2P已經可以成立公會,金管會盼P2P公會成立後,可以依循指導原則定自律規範,各銀行再依此承做P2P業務,讓P2P產業往正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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