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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前總座許志文涉拿不實收據報銷 金管會將釐清內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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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銀行前總經理許志文涉嫌以他人用餐發票、子女結婚喜餅費共計10萬9000元,報業務費。台北地檢署考量他已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支付公庫20萬元,予以緩起訴處分。金管會今(26)日表示,將進一步釐清台銀內部控管措施是否合宜。

許志文今年2月無預警以「健康因素」為由請辭,引發金融圈震盪,但實際上是遭到檢舉。據了解,2021年間,許志文涉嫌指示陳姓秘書,以1萬1000元的他人用餐發票核銷業務費。許志文再以9萬8000元子女結婚喜餅費,核銷業務費。檢調單位接獲檢舉,案件由台北調查處移送北檢偵辦。檢方偵訊時,許志文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支付公庫20萬元,獲緩起訴處分。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記者會對此事進行說明,金管會在今年2月掌握到的訊息為許志文離職,台銀後續提報新總經理人選供金管會審核,金管會並沒有收到許志文涉嫌不實核銷業務費的通報,因此未去了解。

童政彰表示,金管會將進一步釐清台銀內部控管措施是否合宜,後續將要求台銀提出說明。

雖然金融機構負責人被判刑定讞才喪失擔任金融機構職務的資格,但童政彰強調,除了消極資格外,身為金融機構負責人,誠信非常重要,不能有不正當、不誠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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