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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買喜餅發票核銷業務費 台銀前總經理認罪獲緩起訴

台灣銀行總行外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灣銀行總行外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331字

聯合報 記者房荷庭/台北即時報導

2021年間,台灣銀行前總經理許志文,涉嫌以他人用餐發票、子女結婚喜餅費共計10萬9000元,報業務費。台北地檢署偵查,許志文涉犯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檢方考量他已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支付公庫20萬元,予以緩起訴處分。

據了解,2021年間,許志文涉嫌指示陳姓秘書,以1萬1000元的他人用餐發票核銷業務費。許志文再以9萬8000元子女結婚喜餅費,核銷業務費。檢調單位接獲檢舉,案件由台北調查處移送北檢偵辦。

檢方偵訊時,許志文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支付公庫20萬元,獲緩起訴處分。涉案的陳姓秘書拿丈夫的用餐發票報帳,但他主張自己是聽命行事,否認犯行,檢方依涉犯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他。另外,提供用餐發票的鄭姓男子涉犯偽造文書,他對此並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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