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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仔夫妻遭騙千萬保費 公勝保經:無須負連帶責任

本文共638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即時報導

藝人仔仔周渝民(原名周育民)與妻子喻虹淵(本名喻卉菲)購買儲蓄險,遭到馮姓女子以話術,騙取數千萬元保險費,仔仔夫妻一狀告上法院,馮姓女子遭判2年8月可上訴,遭連帶被告的公勝保經、遠雄人壽以及公勝保經業務員蘇姓人員,最新判決為,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到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勝保經今日為此重訊公告,指出已經委任律師依照相關訴訟程序以及規定處理本訴訟案,並且強調公司認為無需負連帶責任,目前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根據重訊公告內容,起訴狀內容中,仔仔夫妻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控訴以現金託付給被告馮姓女子代為繳交續期保險費,認為遭到馮姓女子侵占受損害,因此針對被告馮姓女子提起詐欺告訴。

此外,仔仔夫妻亦以其原保單投保過程中所牽涉對象,包括馮姓女子、 公勝保經業務員、公勝保經、遠雄人壽公司等,列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依民法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之人,聲明全體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2,063萬8,995元。

根據最新訴訟裁定內容,馮姓女子遭判2年8月可上訴,至於被告蘇孟堂、該等公司請求負連帶賠償責任,故形式上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得以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之要件。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公勝保經今日對此公告重訊,強調對公司財務影響部分,訴訟案係被告馮瑤華侵占原告喻卉菲及周育民託付代繳之現金續期保險費,本公司認無須負連帶責任,且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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