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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B詐騙案吸金逾25億元 金融科技專家:不符合P2P平台定義

本文共83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君/台北即時報導

國內爆發imB詐騙案,吸金逾25億元、上千人受害,寫下我國第一起大型P2P借貸平台倒閉案例;但金融科技專家認為,imB其實屬「債權買賣平台」,不符合國際上對P2P為「純粹中介借貸雙方平台」的定義,目前這類假P2P之名、行債權買賣平台之實的業者仍多,難保imB詐騙案件未來不會重演。

長期關注國內金融科技發展的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今(2)日表示,P2P或其他金融科技業者,在台灣猶如「新住民」,需要政府的關注,他認為政府應直接進行監管,但不用像傳統金融業一樣嚴格,只需適當管理就好。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今天上午舉行「金融創新科技平台的起伏人生 - P2P的愼始愼終」研討會,由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主持,LendBand蘊奇線上執行長黃文玲、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理事長楊瑞芬、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楊岳平擔任與談人。

楊瑞芬指出,美國存保對P2P借貸定義為,運用線上平台媒合雙方完成借貸,平台只賺微薄的手續費,但im.B平台裡完全沒有借款人、資訊不透明,先前中國大陸爆雷的也是屬於這類的「債權買賣平台」,主要是透過借方取得便宜資金,再用高利放出去,但「債權買賣平台」並不符合國際上對P2P平台的定義,P2P平台只賺中介借貸雙方的手續費,並不涉及債權的買賣。

目前P2P業者仍屬政府「三不管」地帶,與會專家學者認為,以目前的監理機制,難保台灣不會再有下一個im.B事件發生。

楊岳平認為,主管機關在監理方面可以考慮活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進行管理,若能落實,將可解決大部分P2P的問題。

黃文玲表示,台灣金融科技新創業者的風險諸多,例如,投資資金不足風險、品牌和聲譽風險、法律和監管風險與客戶資訊不足風險等。因台灣創投資金對金融科技新創公司投資意願及額度不足,新創公司在成長階段可能遇到資金缺乏的風險。

黃文玲說,經營P2P平台,需冒著賣白粉的風險,卻只拿到賣麵粉的利潤。期待去中心化平台在台灣能在良好管理環境下更加蓬勃發展,讓金融科技能更好、更人性化的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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