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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批中華電信防詐當幫兇 中華電信:對詐騙深惡痛絕

本文共916字

經濟日報 記者彭慧明/即時報導

國民黨立委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中華電信(2412)包庇魔方移動相關詐騙案,導致日益猖獗,更質疑中華電一邊對詐騙集團不設防,一邊要用戶付錢買服務防詐。中華電信今日表示,立委指稱的魔方移動公司與中華電信合作「國際漫遊上網預付卡」,門號只能在境外使用。立委所提涉及中資的「卓一電訊」則非中華電信企業客戶,並無業務往來合作。中華電信對以電信業務詐騙深惡痛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則表示,中華電信打詐不遺餘力,不可能跟詐騙集團合作。

國民黨三位立委指出虛擬行動網路服務(MVNO)廠商「魔方移動」批售中華電、台哥大等電信業的門號,2021年電信管理法實施後,魔方並未申請二類企業執照,非合法廠商,但發現魔方卻仍在網站上發售行動轉售及加值服務。魔方向中華電購買企業漫遊門號後賣給在台灣與大陸設有據點的「卓一」公司,且過半股權為中資,可能產生台灣用戶個資外洩疑慮。

NCC表示,魔方的案件分兩部分來看,2023年電信法新法實施前,魔方觸犯法規將以MVNO業者的規範處理,但2023年7月電信管理法實施,魔方可能轉為中華電信的企業客戶,中華電信依規定須對客戶進行KYC(客戶身分了解),如有疏失、例如明知客戶違法還讓客戶開通門號,NCC可以依法處分中華電信。

NCC表示,目前已經由北區、中區兩監理處對魔方的業務進行了解,平台處也對中華電信涉及個資外洩狀況進行釐清。

中華電信則表示,對利用電信業務詐騙深惡痛絕,絕對零容忍,並提出三點澄清,首先是立委指涉之魔方移動公司,與中華電信合作「國際漫遊上網預付卡」,門號均只能在境外使用。「卓一電訊」並非中華電信企業客戶,雙方並無業務往來合作。第二,魔方移動公司係於2023年6月30日「電信法」轉軌前,依法向NCC取得MVNO執照後,始與中華電信進行業務合作。業務合作期間歷經電信法與電信管理法轉軌適用期間,依現行「電信管理法」規定改採登記制,不強制第二類電信事業須取得電信事業登記,中華電信與魔方公司之合作模式,符合現行電信管理法規範。第三是中華電信所有業務申辦程序絕對合法合規,對利用電信業務詐騙之公司深惡痛絕,絕對零容忍,遑論成為個資外洩之幫兇,為杜絕詐騙之情事,將全力配合政府所有打詐之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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