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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通訊侵權遭判賠2.87億元 宏達電回應了

宏達電。  (聯合報系資料庫)
宏達電。 (聯合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50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昱翔/台北即時報導

外電消息指出,美國德拉瓦州聯邦法院陪審團裁定宏達電(2498)侵犯盧森堡專利授權公司 3G Licensing 的無線通訊專利,應支付超過 890 萬美元(約新台幣2.87億元)賠償金。對此,宏達電發布聲明回應,本公司感謝陪審團的努力,但對此案的判決感到失望。此判決對本公司業務並無重大影響。為捍衛本公司權益,本公司會進一步評估所有上訴手段。

據悉,陪審團歷經五天審判後,裁定宏達電的智慧手機LTE網路上傳數據技術,侵犯3G Licensing公司在相似技術上的專利權,加上被認定為蓄意侵權,因此賠償金可能加倍。

3G Licensing多年前與宏達電授權談判破裂後,2017 年提告指控宏達電旗下支援 LTE 的 One、Bolt、Desire 等多款智慧手機,侵犯 3G Licensing 兩項無線標準專利,但當時宏達電否認指控,並主張專利無效。

除宏達電外,3G Licensing也宣稱採用宏達電技術的Google Pixel手機也侵犯專利,但Google並未列為此案的被告。

另外,負責開發這種專利技術的法國電信公司 Orange也是本案的原告。另一個原告荷蘭電信業者 KPN已於5月和宏達電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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