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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光躉購費率 機制上路後將自然退場

本文共585字

經濟日報 記者鍾泓良/台北即時報導

綠電迎來市場自由,取決於政府躉購費率何時退場。經濟部能源局指,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後,固定風機躉購費率已走入歷史;光電躉購費率雖無明確時程,但若計算國內平均電價及碳費機制,當其成本超過躉購費率,自然就會退場。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今年6月也曾說,按美國碳費、台灣電力碳排估算,台灣電價含碳成本約在4.8元,此價格可當作是「灰電(火力發電)地板值」或「綠電天花板」。

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創原因是為了鼓勵台灣再生能源發展,透過台電已較高價格收購,協助業者在初期站穩腳步,等到市場成熟就須逐步退場。

據能源局所公布的今年躉購費率,各類型光電約落在每度3.8680元至5.8952元;離岸風電則落在每元3.4026元至5.1438元,均高於每度3.1154元的平均電價。

對此,能源局說明,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採「零元競標」,目的是鼓勵業者投入市場,以綠電購售合約(CPPA)售電給國內企業;換言,2026年後,台灣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應可退場;但此僅限固定式風機,浮動式風機仍會享有躉購費率。

至於台灣綠電發展主力的光電,官員解釋,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針對無法出售給民間企業的光電案場,台電保有購電義務,因此無明確躉購費率退場時程。

但官員也補充,隨著光電躉購費率逐年減少,再加上平均電價調漲,若以此時再包含碳費、碳稅等灰電成本;當灰電成本比光電躉購費率高時,後者就具市場競爭優勢,躉購費率自然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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