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龍邦提假處分禁止泰山買街口 法院今裁定通過

本文共838字

聯合報 記者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泰山日前董事會通過以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40%股權以及增建包裝水廠,市場派龍邦以子公司保勝投資向法院提出假處分禁止此兩案進行,更聲請緊急處置獲准,今天商業法庭作出裁定,准許保勝投資以2億1千萬供擔保後,在訴訟確定前禁止泰山買街口、增建包裝水廠。

保勝投資針對禁止泰山執行董事會決議投資街口、增建包裝水廠兩案向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指出泰山企業原定於上月20日,在審計委員會上討論街口投資案與增建包裝水廠兩案,並將兩案提交同日召集的董事會進行討論決議,但審計委員會在未能決議是否通過兩案的狀態下就宣告散會。

泰山本月5日又召集審計委員與董事會,但議程不包含討論爭議兩案,獨立董事陳敏薰等人認為泰山變更議程違法,拒絕參與審計委員會續行,陳敏薰與董事劉偉龍、韓泰生也在董事會上提出異議,但泰山仍在董事會上延續上次的議程,並經另外4名董事同意決議通過兩案,因兩案分別涉及金額高達36億以及10億,而保勝為泰山大股東,請法院禁止龍邦執行董事會決議。

商業法庭認為,保勝投資主張本月5日泰山召開的審計委員會續行僅獨立董事一人參與開會,又在當天董事會上進行上次的董事會議程,並在僅有4名董事情況下做成決議,兩造針對決議是否有效力有所爭執,需以訴訟家以確定,加上投資街口案、增建包裝水廠案支出金額分別為36億、10億,屬於重大資產交易,認同保勝投資已釋明將來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訴訟勝訴可能性。

合議庭指出,投資街口案部分泰山稱已完成22億,若駁回聲請,泰山即可繼續執行董事會決議,以剩餘14億的街口投資案與10億的增建包裝水廠案共22億用法定利率年息5%計算,泰山可得每年1億2千萬利息,保勝投資將受到1398萬餘元損失,但若禁止,泰山未說明所受具體損害為何,另外泰山在董事會決議隔天就與街口簽訂契約,並在三天後給付22億,並將剩餘14億交給第三人保管,因此保勝的主張也不是沒有道理。

合議庭綜合上述原因,認為保勝投資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有理,裁定准許,並酌定保勝投資需以2億1千萬元供擔保。

泰山公司。報系資料照片
泰山公司。報系資料照片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京元電擴增資本支出逾75% 攻AI和HPC晶片測試
下一篇
聯發科犀利!Q1每股賺19.85元 手機業務最旺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