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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電信(4904)與亞太電信(3682)合併案,目前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核,公平會正在審核中,遠傳與亞太電信5月1日分別公告,簽訂合併契約增補協議,將契約展延至6月30日。
遠傳與亞太公告,原本申告內容為,至2023年4月30日如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核准,符合一定條件可展延,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但如一方違反本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2023年6月30日,但因為遠傳與亞太電信合併案雖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但現尚在公平交易委員會審理中,因此簽訂增補協議。
遠傳與亞太電信公告,簽訂增補協議內容為,至2023年6月30日如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核准,符合一定條件可展延,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但如一方違反本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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