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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銘綠能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被罰5萬元違約金

本文共186字

經濟日報 記者蔡靜紋/台北即時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今(21 )日對隆銘綠能(3018)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5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隆銘綠能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2021及2022年度私募案暨重要子公司同開營造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等案,經查分別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訊息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規定情事,但隆銘綠能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規定,故處以違約金5萬元,並函知隆銘綠能日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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