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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翊內控出現重大缺失 遭櫃買中心處以違約金30萬元

本文共191字

經濟日報 記者王奐敏/台北即時報導

櫃買中心表示,鴻翊國際(3521)從事新業務對首次往來之交易對象交易預付貨款致公司受有損害,且資金匯出未符用印申請程序,嗣後提列重大減損,另取得重大使用權資產卻供他人無償使用逾越董事會決議,暨簽訂重大不利益合約等有損及股東權益之情事,其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失,核有櫃買中心「對上櫃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櫃買中心爰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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