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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規 台商回台IPO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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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要求海外上市需備案 11家企業首當其衝 占證交所今年掛牌目標數三分之一

大陸證監會。(網路照片)
大陸證監會。(網路照片)

本文共765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3月底要求境內企業赴海外上市或籌資,都需向大陸證監會「備案」,該規定雖非針對台灣,卻恐重擊11家台商想回台做IPO(初次上市)、占了今年證交所IPO目標數三分之一,恐因大陸「備案」卡關、而拖延掛牌,進而錯失最佳掛牌時間。

這11家中,富世達已和證交所簽上市契約,及AMAX-KY則是證交所董事會已通過上市,但這兩家各在5月25日、及6月7日向大陸證監會申請「備案」至今,最長已近兩個月都未果。

依證交所規定,富世達與AMAX-KY均得出具承諾書,需在公開承銷之前、取得大陸備案許可,避免台灣投資人的投資風險;換言之,當這兩家公司遲遲未能取得大陸備案許可,就根本無法IPO。

當這兩家指標IPO個案都被大陸「備案」卡關,後續還有九家已簽IPO輔導契約者,恐不樂觀,這11家就占了證交所今年IPO共32家目標數的三分之一,進而壓抑了台灣資本市場成長空間。

證期局主秘黃厚銘說,經證交所和櫃買問卷調查後,主要活動在大陸者,共有196家上市櫃公司、占約11%做SPO時可能會受到影響。據調查,有一家鴻碩已在台完成SPO(現金增資),也已向大陸申請備案。

依大陸規定,SPO案則是完成後三天內,再向大陸備案,換言之,因鴻碩已完成現增,大陸何時完成備案,其實影響不大。官員說,就目前來看,大陸就僅是一個「備案」,不會有不准備案情況。

至於IPO衝擊較大,主因是依大陸規定,IPO案是送件(證交所和櫃買)申請三日內,需向大陸備案;證交所更規定,公司需出具承諾書,公開承銷之前得取得大陸備案通知,換言之,沒取得備案前,就不准IPO。

證期局說,目前交易所已通過二家(富世達和AMAX-KY)公司要上市、及已簽上市輔導契約九家IPO企業將會受到波及。黃厚銘強調,因大陸此新制並非針對台灣,是針對全球的公司,「到目前為止,沒看出對台灣資本市場有明確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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