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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法委書記:發展楓橋經驗 創造穩定環境

本文共1093字

中央社 記者邱國強北京8日電

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6日會見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後,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陳文清在紀念「楓橋經驗」60週年大會上說,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造更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習近平6日上午在北京會見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並合影留念後,中共中央同一天隨即召開「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週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週年大會」,陳文清是與會的最高層級官員。

除陳文清外,中國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長王小洪、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吳政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也一同與會。公檢法最高負責人加上政務系統高層都出席這場會議,中共中央對推廣「楓橋經驗」的重視,可見一斑。

擁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身分的陳文清在會中說,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陳文清提到,習近平親切會見了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高度重視,以及對奮戰在基層一線同志們的親切關懷和殷切期望。

他又說,要把習近平的「親切關懷」,轉化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強大動力,更好地肩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使命」。

陳文清強調,要牢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堅持和貫徹黨的群眾路線,依靠基層組織和廣大群眾,立足於「預防、調解、法治、基層」,做到「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他最後提到,「新時代楓橋經驗」要發揮黨的領導政治優勢,從健全制度、落實責任、搭建平台、科技支撐入手,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

1963年,浙江省諸暨縣(今諸暨市)楓橋區透過發動和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堅持矛盾不上交」,實現了「捕人少,治安好」,獲得中共領導人毛澤東肯定。同年11月,毛澤東即批示在全國學習推廣,從此成為標榜「群眾相互維穩」的「楓橋經驗」。

習近平執政後,人民日報2018年11月間發文指出,「楓橋經驗」的內涵「在新時代更加豐富」,從過去單純的化解矛盾糾紛、維護治安穩定,如今拓展到防範化解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領域「安全風險」,成為「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平安和諧的重要法寶」。

但部分中國民眾認為,當今的「楓橋經驗」,即化身為諸如身旁及網路上的各類「朝陽群眾」等維穩角色。若官方肯定這種維穩模式,即代表這種模式將在中國持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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