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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五類公建促參要訂商業模式 瞄準社宅、生質能等領域

提要

協助主辦單位、民間機構解決痛點 擴大布建量能

財政部。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759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推動促參2.0,擇定長照、社宅、農業設施冷鏈、生質能、政府廳舍五大類公共建設,將在年底前訂出促參商業模式供主辦機關參考,希望引導政府部門透過促參方式推動公共建設。

促參法修法過後,邁入促參2.0時代,為擴大促參量能,財政部近日舉辦專家座談會,針對長照、社宅等五大類公共建設,聽取專家建議,以及過往實務案例遇到的困難,盼能協助促參案主辦單位、民間機構解決痛點。

其中,需求相當大的長照、社宅,面臨的困難主要在於財務可行性等方面。例如以長照而言,過去也曾有案例多次流標,主因投資人在財務評估上難以達到預期。

促參將訂五大公共建設商業模式
促參將訂五大公共建設商業模式

社宅方面,過去鮮少透過促參方式辦理,成功案例主要是新北市青年住宅BOT案,目前已出租逾1,100戶。其餘案件遭逢困難,則包含財務評估過於樂觀等,導致推動遇到阻礙。

財政部促參司表示,財政部擇定這五大類公共建設蒐集專家建議,未來收斂意見後,將可各自訂定商業模式參考,並整合跨部會資訊。

例如以生質能為例,農業部可能有相關補助,經濟部可能有購售電相關規範,統整各部會內容後,促參主辦機關可一目了然,藉此進行可行性評估,有助促參2.0推動。

財政部指出,長照採促參方式推動,以公私協力(有償PPP)方式擴大長照布建量能,可提供各階層所需的長照服務;社宅方面,相較採都更方式辦理,促參方式更可節省時間成本。

財政部依據去年底修正公布的促參法,訂定履約爭議調解三子法、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評估作業辦法,都已發布施行,促參法施行細則已在7月完成預告並函報行政院,可望在年底發布施行。

財政部指出,此次促參法施行細則條文內容全面檢討,修正重點包括明定新增公共建設類別;同計畫再次招商時可省略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及公聽會程序;新增招商文件公開閱覽機制;簡化履約案件營運績效評定作業及頻率等,完善促參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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