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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新北市樹林區一名邱姓男子,早上在三多小國一處投開票所圈選完選票,被選務人員發現他攜帶手機,經察看手機他拍攝空白選票,他辯稱只是「拍個照打卡」,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裁處。
據了解,邱姓男子(44歲)今天上午8時50分左右,前往新北市樹林區三多國小第1003投開票所投完票準備離開圈票處,現場主任管理員發現邱男攜帶手機入內,經查看邱男手機內,發現他有拍攝空白選票,邱男辯稱「拍個照給打卡」。
警衛人員立即通知分局預置機動小組及所長到現場協處,並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61條第3項之規定,除執行公務外,任何人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當場製作「投票日違反選罷法事件報告書」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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