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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高雄市傳出毀損選票事故,1名女子帶不滿3歲小孩進投票所,不慎小孩撕了政黨票選票一角,由選監人員視為無效票。
據了解,今天上午8時50分左右,李姓女子帶小孩,到高雄市鳳山區鳳明路鳳崗里活動中心第1551號投票所,進投票所領取選票後,她抱著小孩準備投票,幼童不小心撕了其中政黨票一角,李女問該如何處理,令選務人員吃驚。
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翁文欽認為,選票票已領取,仍應投入票匭,視同無效票。
警方請示檢察官,因2020年已修正可帶6歲以下小孩進投票所,小孩無行為能力,全案仍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完成蒐證、製作筆錄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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