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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海運董事長鄭貞茂、總經理杜書勤疑似「自肥」支領高額特別貢獻獎金,陽明今天發聲明表示,陽明董總因受公股股權管理機構的薪資標準上限規範,縱使過去2年公司獲利創新高,但董總所支領的薪酬低於內部高階主管,並無自肥問題。
且因上述規範限制,也壓縮陽明經理人的薪酬空間,變相限制公司激勵內部高階主管與招攬外部人才的機會。
陽明今天3點聲明:
1,陽明相關獎金發放,是依據公司岸勤從業人員年度績效獎金辦法辦理,為鼓勵發揮潛能與提升營運績效,績效獎金依年度績效目標達成度提撥,並依據個人績效表現核發;至於媒體所載特別貢獻獎金,為陽明獎金辦法沿襲已久的制度設計,金額已包含在前述績效獎金提撥內。
2,特別貢獻獎金個人領取額度多寡屬薪資保密範疇,須經薪酬委員會討論並以董事會核定為準,並非報載逕由董事長自行分配;另依公開揭露資訊顯示,陽明2021年與2022年獲利狀況創歷史新高,但董事長與總經理,因受公股股權管理機構對於派任公股董事長與總經理的薪資標準上限規範,其過去2年所支領的薪酬尚低於公司內部高階主管,並無自肥問題。
3,因上述限制,壓縮陽明委任經理人酬金設計可往上調整空間,變相限制公司激勵內部高階主管和招攬外部人才的機會,因此在考量陽明以國際海運運輸為本業,面臨激烈的國際競爭環境,經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建議應由經理部門提報董事會討論,是否爭取公股股權管理機構解除派任陽明的董事長、總經理薪資上限規範,以符合市場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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