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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育嬰假6月試辦 勞動部鼓勵下調門檻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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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部鼓勵下調門檻天數 從現行的不低於30日 開放為五至七日 甚至以單日計算

勞動部昨(8)日表示,將自6月起試辦下調育嬰留停門檻天數。記者林伯東/攝影
勞動部昨(8)日表示,將自6月起試辦下調育嬰留停門檻天數。記者林伯東/攝影

本文共761字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勞動部昨(8)日表示,將自6月起試辦下調育嬰留停門檻天數,從現行30日,建議雇主試辦可讓勞工請五天或七天育嬰留停,雇主若願意,甚至可試辦以「單日」計算。

為使勞工更有彈性請育嬰留停,勞動部鼓勵雇主試辦下調門檻天數,但勞動部坦言這並非法令強制,會由雇主依營運狀況,自行決定試辦天數及次數,全案試辦至年底再做檢討。

勞動部表示,已有55家民營企業,包括科技業、金融業等,以及八家公營事業,包括經濟部油電糖水、衛福部一家署立醫院加入試辦,合計共63家。

勞部下調育嬰留停門檻試辦規劃
勞部下調育嬰留停門檻試辦規劃

此外,勞動部也發函工商團體、科學園區公會及銀行業公會洽邀有意願的單位參與。

目前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但受僱者有少於六個月需求,可以不低於30天期間,向雇主提出申請,並以兩次為限。

不過因民團力主,勞工請育嬰留停天數應下降到以「日」為單位;但若育嬰留停天期切割太細,又不利於公司營運調度。

為尋求勞資雙方共識,勞動部提出試辦計畫,原規畫自5月1日起試辦至年底,但工商團體要求更周延,因此略有推遲,最遲6月試辦。

勞動部官員表示,因為這項彈性試辦非法令強制,並無強制性,試辦天數由雇主依營運狀況決定,勞動部原則上建議以五天至七天試辦,試辦半年期間讓勞工請三次。

惟若雇主認為執行有困難,亦可增加試辦天數、或減少申請次數;若試辦單位願意用更短,例如單日計算,勞動部也表示歡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日邀請部長許銘春,就試辦彈性育嬰假專題報告,許銘春表示,民眾希望育嬰留停能更為彈性,因此今年元月間邀請公、私部門召開會議討論可行性,與會代表多建議要有一定空間,不要有太多強制性。

許銘春指出,2021年起,規定最低可申請的育嬰留停天數為30日,確實自當年起至去年,申請育嬰留停人數,女性增加一成一,男性增加六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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