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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公幼第3期契約將定案 立委籲該退場就退場

本文共727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21日電

教育部預計3月底前公告準公共幼兒園第3期的契約規範,有業者擔心「被退場」。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天呼籲教育部守住立場,不要讓違法業者把家長當「肉票」,該退場就退場。

準公共幼兒園政策即將於今年8月進入第3期程,教育部預計3月底前公告新的契約規範。日前傳出桃園市有10多家準公幼被通知恐無法續約,引起園方和家長恐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5日表示,已正式函文國教署,期盼能考量退場機制門檻、實施日期、審酌續約條件不溯及既往。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列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並備詢,王鴻薇質詢時指出,很多家長恐慌,孩子念的準公幼如果被退場,學費會立刻暴增。

王鴻薇認為這是「兩難」的問題,家長會受到影響,但從另一方面來說,違規的業者如果不退場,等於是變相懲罰戰戰兢兢的守法業者。

王鴻薇呼籲教育部守住立場,如果幼兒園一直無法落實相關規定,該退場就應退場,不能讓業者把家長當「肉票」。

王鴻薇說,她的意見可能不是主流,說不定會得罪很多家長,但如果一再違規的業者都不用退場,相關規定將形同具文,「大家都擺爛」,且準公幼的補助是用納稅人的錢,違規的業者本來就應受到懲罰。

王鴻薇建議,對不續約的準公幼業者,一定要給地方政府和家長足夠的因應時間,懲罰業者而非懲罰家長。時間越拖,對消費者和家長的傷害就越大,能夠及時準備的時間就越短。對於一些已確定不合格、違規的業者,要有斷然的機制。

對此,林騰蛟重申,準公幼政策即將面臨第3期簽約,教育部近期已徵詢地方政府、相關團體,積極進行細節徵詢與會商,會在3月底前定案公布。

教育部日前曾解釋,這次修訂契約會針對不得續約或申請條件、調整師生比規劃、合作園未獲續約的幼兒就學及補助權益等,建立配套措施,會朝不影響既有家長權益的方向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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