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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微罪不記點、檢舉 交通部下周先找12團體開會

本文共630字

聯合報 記者周湘芸/台北即時報導

面對職業駕駛人抗議記點及檢舉制度,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拋出「微罪不記點」規畫,研議罰款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引發兩派團體論戰。行政院長陳建仁今表示,下周行政院會將討論記點制度。據了解,交通部4日將先邀集路權團體、職業駕駛工會等12個團體召開座談會,以1200元以下違規不記點、檢舉方向討論。

交通部去年6月增加13項民眾檢舉項目,目前共有59項違規開放檢舉,另增加部分項目記點制度。但職業駕駛認為記點制度加上檢舉魔人連續檢舉,影響其工作權,多次前往交通部抗議。王國材日前拋出「微罪不記點」規畫,並表示,希望現階段兼顧道安與民怨,這是權宜措施。

陳建仁今表示,下周院會將討論記點制度。王國材則表示,目前維持「罰鍰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不檢舉」方向討論,這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有望在今年上路,詳細內容預計下周四公布。

據了解,交通部已發文給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下一代學生行人路權團體、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及台灣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等多個團體,預計在下周一(3日)召開「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

座談會說明提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4項規定,輕微違規可施以勸導,現行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已有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可施以勸導不予舉發項目規定,將以「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記點、不檢舉」為方向討論。

交通部研議罰款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且檢舉要具備充分證據。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研議罰款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且檢舉要具備充分證據。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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