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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學甲爐渣案 監委提案彈劾黃偉哲5比7未通過

本文共593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23日電

台南學甲爐渣案,監察院在111年5月糾正台南市政府後,監委林國明、王麗珍日前提案彈劾台南市長黃偉哲、前環保局長謝世傑;監察院公告,兩人彈劾案都是5票同意、7票不同意未通過。

據監察院民國111年6月2日公告的糾正案文指出,108年11月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台南市學甲區農業用地及工業用地遭填埋大量爐碴案件,行為時間依航照圖研判,介於100年到105年、107年間。

糾正案文表示,但台南市政府從明祥馨公司在100年4月取得再利用機構資格後,就坐令其未依再利用用途規定,將爐碴使用在將軍溪旁農地,之後也未加強稽查,發現明祥馨再利用產品早已未能平衡,導致明祥馨屢違規將爐碴置於廠外空地,截至104年間仍未能詳查明祥馨將爐碴填埋於學甲區多筆土地。

糾正案文也說,直到108年4月25日台南市府環保局接獲里長陳情大灣段農地填埋爐碴案件時,竟誤認是104年間案件而未積極辦理,導致對行為人的裁處權早已罹於時效。台南市政府對轄內再利用機構負有資格檢核並核發許可,以及查核監督其合法運作的責任,確有怠失,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南市政府。

據監察院22日公告,監委林國明、王麗珍就黃偉哲、謝世傑涉違法失職,提案彈劾,經2月6日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確定。

監察院指出,投「成立」票的包括監委郭文東、王美玉、鴻義章、葉大華、紀惠容;「不成立」票則有監委趙永清、賴振昌、蕭自佑、林文程、林郁容、蘇麗瓊、王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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