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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不滿環評空污抵換增源未驗證 要求廢止新原則

本文共671字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5日電

環境部去年12月修正發布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新增環保金爐、離島減量等來源。環團今天到政院抗議,質疑這原則計算方式無驗證,且未召開公聽會,應廢止新原則。

環境部去年12月12日修正發布「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原先抵換處理原則提供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逸散污染源等抵換來源,供環評開發單位與公私場所合作執行增量抵換機制,修正後新增設置環保金爐、協助離島執行空污減量及擴大10年以上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等3大抵換來源。

環保團體以及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今天到行政院前抗議,要求政院勒令環境部在3天內廢止該抵換原則,且環境部需舉行公聽會。

陳椒華說,她當然支持新增環保金爐少燒金紙,以及有效減量移動污染源,但環境部沒有把抵換原則的計算數據公式說清楚,帶來很大疑慮,環境部長薛富盛日前雖口頭承諾會開公聽會,可並未承諾廢止「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他們會持續強烈要求。

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黃義英也說,政府不可以將離島減污、金爐減污抵換在工業區增污,政府若要討論空污抵換,必須先做工業區鄰近居民的流行病學調查與公開資料,否則就是不把工業區附近民眾當人看。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則表示,現行抵換規定允許「同一空氣品質擴散影響區」的空污,可相互抵換,這已被質疑劃設範圍過大,因為空污減量處與增量處可能相距甚遠,使開發案周邊居民承受過度集中的空污,這次草案竟擬新增「抵換之來源得自離島地區取得」,將可抵換的範圍放得更寬,恐讓抵減不公狀況更顯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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