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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移工已核定逾萬名 花敬群:若仍不足將與勞部再討論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下午出席國家住都中心與潤泰創新攜手舉辦「長安段公辦都更案」簽約典禮。 國家住都中心提供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下午出席國家住都中心與潤泰創新攜手舉辦「長安段公辦都更案」簽約典禮。 國家住都中心提供

本文共705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擴大盤點廣建社宅,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社宅是國人高度支持的政策,已非鄰避設施,希望持續擴大興建,目前營造量能足以支撐社宅開發需求,至於缺工問題,勞動部核定1.5萬名營造移工,約剩4,000名額度,將陸續核定,若仍不足,後續會再與勞動部討論。

內政部今日在行政院會報告,未來要求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在直轄市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供社宅使用,並專案讓售給中央政府興辦社宅,另於都更及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的「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亦需優先納入提供社宅。

花敬群下午出席國家住都中心與潤泰創新攜手舉辦「長安段公辦都更案」簽約典禮,會後受訪時表示,國人需要社宅,政府若有機會大規模整體開發,應更積極儲備長期社宅基地,也可透過區段徵收、公辦都更整合大範圍基地,規劃更具規模、經濟效益的社宅。

花敬群指出,長期以來地方政府推動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標售抵費地來彌補開發成本,卻也對價格上漲產生定錨。經過長期觀察及檢討,透過要求地方政府在重劃區、區段徵收地區劃設一定土地供社宅使用,以呼應社宅政策。

花敬群表示,一般而言,區段徵收案約有10至15%會變成抵價地,其中留設5%(以直轄市為例)專案讓售給中央,等於是約三分之一的開發成本。

不過外界質疑,中央拿走3至5%,地方可標售的抵費地變少,是否會導致抵費地標售價格更加飆漲?花敬群回應,未來都更操作模式非常多,不是非得從標售來彌補開發成本,就看縣市政府如何操作。

花敬群也提到,都更容積回饋做社宅部分,並未強制百分比,因個案狀況有所不同。他表示,不希望地方政府「賣容積」,只拿回饋金,對社宅供給並無幫助,後續也會提醒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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