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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欣盈遭疑財產申報不實 中選會:若有誤可申請更正

本文共568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6日電

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遭疑財產申報資料不實。中選會今天說,作業程序是就正副總統候選人填載的財產申報內容予以公告;填載內容若有誤者,申報人得申請更正,但原申報表則不得抽換。

中央選舉委員會昨天公布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參選人財產申報資料。媒體報導,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的申報資料中,未見比利時籍丈夫相關資料,遭疑申報不實;吳欣盈競選辦公室發言人陳宥丞說,因登記時間倉促、牽涉範圍廣,已找律師跟中選會對接,處理後續事宜。

中選會透過新聞稿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有關正副總統候選人的財產申報受理、查核等事宜,則由中選會依法辦理;中選會從未對外回應提及相關具體個案應由法務部說明,部分媒體報導可能有誤解。

中選會說,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等規定,選務機關在受理正副總統候選人財產申報的作業程序上,是就正副總統候選人填載的財產申報內容予以公告。

中選會指出,依法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等規定,申報人填載內容若有誤者,得申請更正,但原申報表則不得抽換,中選會也一定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中選會說,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等規定,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的申報機關為各級選舉委員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法律主管機關則為法務部,部分媒體報導指稱兩部會見解不一,顯有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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