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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仁: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揭牌 展現政府決心

本文共1077字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5日電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今天揭牌,行政院長陳建仁說,個資保護是刻不容緩的國際共識,籌備處揭牌是台灣推動個資保護的里程碑,展現政府重視民眾隱私權,以及推動個資保護的決心。

陳建仁今天在政院秘書長李孟諺、發言人林子倫、政務委員羅秉成、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龔明鑫、政務委員兼國科會主委吳政忠、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等人陪同下,出席「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揭牌典禮。

陳建仁致詞表示,政院去年就公布台灣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將設置獨立隱私專責機關列為計畫內容,如今籌備處揭牌是台灣個資保護里程碑,展現政府對於民眾隱私權的重視及推動個資保護的決心,

他表示,個資保護是刻不容緩的國際共識,強化個資保護制度、維持資料保護跟流通的平衡更是國際討論議題,日、韓也有設置相關機關,希望籌備處能加速建置,達到憲法要求的保障資訊隱私權,奠定國家數位貿易發展的基礎,相關部會也要齊心努力。

陳建仁說,國際很羨慕台灣有很好的健保資料,能對疾病診斷、療效評估做很好的數據分析,但是每個人對於健康資料都有決定權,因此如何將個資集合在一起,做出最好的健康促進或是疾病治療的依據,雙方面都須有很好的保障。

羅秉成說明指出,資料在現代社會無比重要,掌握資料就是掌握權力,更是政府治理要訣,若善用能促進社會進步、濫用則會侵害人權,因此政府推動個資保護的重點是「全民、獨立、安全」,將全民都納入個資保護範圍,提供機關獨立性,並要避免個資外洩。

他強調,政府對資料治理與時俱進,行政院去年底已成立數位政策法制平台,主要由國科會、數位部及個資委員會籌備處等分別處理個資保護、AI治理以及公益數據治理等議題。

個人資料保護法過去未明定主管機關,為落實個資保護促進個資合理利用,並依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所示,建立個人資料保護獨立監督機制,政院提出修法,明定設立個資保護委員會為個資法主管機關,草案5月獲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今天正式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處,籌備處主任為原國發會個資保護專案辦公室參事李世德。

籌備處組織員額89人,目前預算員額為36人。李世德會後受訪表示,36人非最終人力,將隨著規劃業務逐漸增加,未來將接近委員會預定員額,至於委員會成立時間,將依憲法法庭所示,力拚在民國114年8月前成立。

籌備處將設4大組別,包括綜合企劃組、法制事務組、查核規劃組及隱私科技組,主責研擬個資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規、修訂個資保護法規、規劃公私機關個資保護事務監督、查核、通報、陳情等相關機制,以及規劃推動並執行個資保護相關教育訓練,還有規劃及推動國際個資保護事務合作、參與、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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