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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任副總統候選人違反廣電法?NCC:尚待認定

本文共347字

聯合報 記者馬瑞璿/台北即時報導

藍白合破局後,國民黨找來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擔任副總統候選人,然而正因為趙少康有中廣董事長的身份、也有投資中廣,外界關注是否違反廣電法,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今天指出,「此部分尚待NCC委員會認定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

翁柏宗指出,趙少康受政黨推薦登記為正副總統候選人,涉及是否有違反廣播電視法第5條之1黨政軍條款規定,「政府、政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及「不得擔任董監事等規定」,此部分尚待NCC委員會認定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

另外,民國96年中廣股權交易案時,其向NCC提出「中廣經營不會受黨政軍影響」承諾及今年董監事變更案之附款,NCC均會檢視。

翁柏宗表示,程序上是否會請利害關係人到會陳述,尚待委員會討論後,始知後續程序上如何進行,但NCC會注意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藍營找來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擔任副總統候選人,然正因為趙少康有中廣董事長的身份、也有...
藍營找來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擔任副總統候選人,然正因為趙少康有中廣董事長的身份、也有投資中廣,外界關注是否違反廣電法,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指出,「此部分尚待NCC委員會認定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圖為NCC外觀。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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