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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選商明年5月揭曉 3-2期遊戲規則漸明朗 收件截止日延後

離岸風電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離岸風電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749字

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二期(3-2期)遊戲規則逐漸明朗,經濟部昨(17)日二度鬆綁國產化,產業關聯方案最低70分門檻不變,總分上限再增加至120分,同時也將選商收件截止日延至明年4月上旬,並預計5月公告選商結果。不過,仍有多家開發商希望爭取更充分的備標時間。

離岸風電選商規則第三場說明會重點
離岸風電選商規則第三場說明會重點

經濟部官員表示,針對開發商關切備標期是否足夠,政府會儘可能兼顧開發商需求,但國家綠電、綠能開發有既定期程,將求取最大可能包容方案。目前3-2期選商規則已到了可收斂程度,相關意見將在綜整後儘速公告,協助開發商儘早規劃,加速離岸風電推動。

經濟部昨日召開第三次3-2期選商說明會,並對外說明草案調整重點,尤其對於業者高度關注的產業關聯方案(國產化)項目,總分由 115分提高至120分,包含調整使用本國籍主要施工船舶、運維技術及營運期環境監測服務及工程設計服務等配分。

另外,行政契約也新增分批繳納履約保證金彈性機制、開發商在選商階段檢附與二家以上集團簽訂購售電的協議證明,可申請額外100MW(百萬瓦)等。

經濟部這項調整,主要希望鼓勵開發商及早找好買家,財務模型也會較為健全,較容易拿到融資;另一方面,也可以讓更多業者有機會買到綠電。

經濟部也參考外界意見,選商收件截止日期原訂明年3月底,此次調整為明年4月上旬選商收件截止。

台灣風電產業協會(TOWIA)昨日則再提三建言。首先,希望經濟部給予充分時間備標,盼能調整選商收件截止時間至4月底。

其次,建議競比價格應以2021年1.89元之迴避成本為下限;第三,完工併聯年度可展延至次一年度條件,建議將「在完工併聯年度之第1季完成首件機艙與葉片之生產」調整為第4季完成首件生產。

經濟部表示,感謝業者所提各類意見及具體建議,均將列為機制調整參考。

經濟部主導3-2期選商規則,至今已接連邀集業者召開過三次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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